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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2.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3.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
4.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5.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6.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五项在今年年底以前推出的举措是:
1.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2.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3.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
4.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5.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
此外,目前沪伦通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开通“沪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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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金融开放是否意味着监管放松?
易纲表示,千万不要有这种担心,开放,实际上监管是加强的。这个“开放”就是放宽对外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同时各类所有制,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不管是什么所有制,我们都要依法合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我们可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升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的实现全球化和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
对开放步伐的加快,对我国银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
交通银行(601328,股吧)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水平的提高,我国银行业将面临更大程度的来自全球金融机构的竞争。但总体来看,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压力有限。截至2017年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为1.28%。
对外开放不仅有助于充实中资银行的资本金,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管理经验以及成熟的产品和技术,更重要的是可以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公司治理机制。在“引资”的同时,实现“引智”和“引制”。
i财君:姣爷
编辑助理: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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