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由东莞平安人寿提供)9月的午后已经是夏意浓浓,只见一位先生满头大汗面带愁容的走进东莞平安人寿柜面,柜面服务人员赶忙面带微笑的指引客户入座,并贴心的为客户递上了一杯凉白开。
经过了解,客户陈先生今年45岁,是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19年前他为儿子承保了一份少儿,现在由于家庭条件困难,急需用钱,所以陈先生想要领取保单的生存金以解燃眉之急。
柜员经过查询发现该单的被保人和生存受益人都是陈先生的儿子,且其今年已经22岁,为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根据保险法规定生存受益人已满18周岁,必须由其本人才能做生存金转账领取,因而陈先生没有权利帮其儿子领取这笔生存金。核实到这个情况后,柜员第一时间向陈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对他详细的解释了关于保险法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他的认可和谅解。并且建议陈先生,如果他儿子不方便临柜办理,也可以联系保单服务人员,让其上门收取相应的资料,为他们做好代办的服务。
但是听完柜员的解释和建议后,陈先生情绪突然变得非常不稳定,并且肯定的表示他的儿子是没有办法来柜面办理这个业务的,也不方便让业务员去他家签写资料办理此业务。陈先生强调:这份保单当初他买的时候也是没有让他儿子签名的,现在他想领钱了,就一定要这么麻烦,保险公司的规则太不合理了。
在安抚陈先生的情绪后,经了解才明白,原来生存受益人是一个智障儿,不方便到公共场合办理业务,也不喜欢接触陌生人,而其本人是没有办法申请本次生存金的领取业务。在了解这个情况以后,柜员先对陈先生表示了理解,并且询问了陈先生可否携带了其儿子的残疾证明,在其出示的有法定机关出具的残疾证明上有明确的写明其儿子的监护人是陈先生本人。
经咨询法律岗同事,根据《保险法》要第十七条,本次根据法定机关出具的残疾证的信息,可以确认保单的生存受益人的监护人就是陈先生本人,因而本次的生存金领取的业务也因由陈先生作为申请人资格人。
在确认本次特殊情况后,柜员第一时间帮陈先生填写好申请书,收集了证件资料,简单高效的帮他办理完成了此业务,并且向他承诺生存金到账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到他。
业务完成后,陈先生非常激动的不停表示感谢。陈先生说他去过很多公司帮他儿子办理各种业务,各种公司对待他的态度也各有不同。有嘲讽的,有同情的,只有我们是真心真意的帮助他的,他真的很感动,平安的服务就是不一样。
东莞平安人寿,想客户之所想,将心比心的用最真诚的NPS服务带给每一位客户最温馨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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